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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9 第16版:法治中国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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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判死”是互联网营销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17
    据新华社电6月17日,很多人的朋友圈被一条网帖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相关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争议。
    微信公众号“移动互联网”同日发文指出,部分被转载的信息下附有“感谢珍爱网友情支持”的推广链接。点开链接后,会跳转到珍爱网的注册页面,且该链接具有唯一性。作者分析称,通过此链接每注册一个用户,珍爱网都需为此付费,“支持判死刑”的信息被大量疯转,是恶意营销者在充分利用人们的心理后产生的恐怖效果。
    6月18日下午,珍爱网回应称,此事系个别积极参与和关注此事件的珍爱网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启动的营销行为。对于这一并不符合公司价值观的个人行为,发现后已进行修正,严肃处理相关员工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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