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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5-06-17
2015-06-17 第13版:法治故事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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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之痛

作者:□灵宝市检察院马晓燕/口述王宏杰/整理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42
    今年,我受理了一起失火案。涉案的老人是我见到的年龄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此案也是我在灵宝市检察院侦监局办案五年来,作出的最痛心的批捕决定。古语说“百善孝为先”,中国人最讲孝道,但我却遇到一个狠心的儿子。就是因这个儿子不愿为老母亲支付8000元的赔偿金,才让70岁高龄的老母亲忍受牢狱之灾。
    2014年3月15日10时许,灵宝市某村村民莫禾(化名)在自己承包的耕地焚烧玉米秆时,不小心引燃与其耕地相邻的林坡,引发森林火灾。经林业工程师鉴定,过火面积为705亩,折合47公顷,其中有林地181.5亩,折合12.1公顷。
    2015年3月18日我受理此案,仔细审阅了卷宗后,心里很难受,犯罪嫌疑人是一位70岁的老太太。在提审时得知,老人事发后积极救火,自己也受了伤,因为非常害怕就连夜逃跑了。老太太在外出的一年里过得非常艰辛,一路上没有坐过一次车。老人不识字,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一路上要饭维持生活,后来实在想回家了,也想回去投案自首,又一路走着问着回到灵宝市。老太太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是不小心引发火灾,她愿意给被害人栽树赔偿。
    从看守所出来,我心里特别难受,就想着看怎么能帮帮这位老人,回去后给主管领导汇报了此案,领导听后也感觉老人很可怜,作出指示,让想尽一切办法调解,争取对老人作出宽大处理。
    我们联系院控申科和司法局,看能否给予司法救助,遗憾的是司法救助这条路行不通,因为司法救助针对的是被害人。随后,我们又联系被害人,被害人也很同情老人,
愿意调解,条件是让老人赔偿8000元损失。这么大的损失只赔偿8000元按理说是不多,但老人的家庭比较特殊,是组合家庭,现在老人一个人生活,靠种几亩山地维持生活,收入微薄,根本没有能力赔偿这8000元。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联系老人的家人,看她的子女们能否帮她一把。我先联系了老人的继子,继子身有残疾,自顾不暇,无能力为老人支付赔偿金。接着我又联系了老人的亲生儿子李某,当时李某就答应为老人支付赔偿金,争取被害人谅解。我特别高兴,当即与李某约好第二天和被害人一起来检察院办理和解手续。
    第二天,我左等右等,迟迟不见李某到来,只好再打电话联系,谁料李某变卦了。在电话里李某称:“我媳妇不让我管,我也拿不出这么多钱……”话没说完,李某就挂了电话。这一变卦让我始料不及,但我不愿就此放弃。我再次打通李某电话,苦口婆心地将法律、人情、孝道,向他一一讲明,期待能打动他。院领导得知此事后,也和他通了电话,但始终说不通李某。被害人拿不到8000元赔偿金,调解的工作也就只好搁浅。眼看办案的期限到了,我只好忍痛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亲情的淡漠,法律的无情,让我非常痛心。这是我办理的所有案件中逮捕决定最难下的一个,我实在是不忍心打印这份批准逮捕决定书,虽然是依法办理,但内心的那份痛始终在折磨着我。我真的想不到,天下竟有如此不孝的儿郎,为了区区8000元钱,竟然忍心让自己70岁的老母亲忍受牢狱之灾。作为一名执法者,在此,我只能对老人家说一声,多保重,希望老人家能平安度过这段时间,也希望老人的儿子能好好反省自己,将来能孝敬老人。
编后语:
    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的灵魂。众所周知,我国现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终”,是和谐社会的根源,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老的一天,善待自己的父母以及身边的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父亲节临近,是“隔空关爱”还是“突击孝顺”?不如用实际行动表达对父母的感恩之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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