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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6-09 第24版:平安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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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政府集体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
提升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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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通讯员吕向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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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吕向华)6月3日上午,周口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 近年来,周口市按照省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要求,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除安排专题法制讲座、交流、研讨外,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安排学法活动不少于1次,年度不少于4次,以不断推进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增强了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刘继标强调,行政诉讼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行政诉讼法》25年来首次大修,最大的创新在于立法宗旨的转变,更加突出了对公权的监督和制约,体现了从管理型政府向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要求,契合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他要求,一要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二要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要积极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四要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五要健全完善有效工作机制。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在用好用实上见成效,自觉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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