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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6-09 第19版:平安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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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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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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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本案不同于普通诈骗案的特殊之处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夫妻关系。林某虚构事实,通过网络骗取其丈夫钱款,由于他们系合法的婚姻关系,其所骗钱款实质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使用诈骗的方法取得共同财产的占有、使用权,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但林某案发前后陆续向其丈夫还款24万,并称将继续还款,辩解说丈夫搞网恋大方给女友钱,自己为报复他骗钱,其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不明显;本案在审查逮捕期间,丈夫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撤诉书,要求不再追究其妻子的刑事责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综合以上因素,该院认为林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故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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