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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9 第16版:法治中国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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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影集团原总经理陈文广涉嫌受贿704万元被公诉

作者:正厅级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73
    据新华社电最高检6月8日通报,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文广(正厅级)涉嫌受贿704万余元,由福建省漳州市检察院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通报显示,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文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陈文广,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
    漳州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4年,被告人陈文广在担任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党组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任用、业务承揽、减轻违规播放广告处罚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共704万余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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