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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5-06-01
2015-06-01 第04版:政法前沿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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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诉讼大联动实现监督新常态

作者:记者陈亚洲通讯员何思远王晓永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86
    本报平顶山讯(记者陈亚洲通讯员何思远王晓永)为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日前,平顶山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民行部门部署实施“诉讼大联动·监督新常态”工作机制。
    据介绍,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职责主要由公诉、民行等部门分别履行,属于“单线”监督模式,公诉、民行部门之间缺乏联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中存在的交叉、关联内容容易成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盲区。通过诉讼大联动模式,可推动公诉、民行部门沟通配合,促进刑事检察监督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业务优化组合,消除“单线”监督模式带来的监督盲区,实现“三大”诉讼活动监督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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