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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6-01 第03版:法眼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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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删帖的“3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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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飞春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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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方近日破获一起有偿删帖案,全国22省市近2000人涉案,涉案金额5000多万元。5月25日,“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专门发贺电,“此案堪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国第一大案”。 庞大的黑色利益链条上,这起有偿删帖案所涉人数之多、金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其实,打击有偿删帖,国家早有行动。早在2013年9月9日,两高就出台司法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明知是虚假信息仍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单位非法经营数额1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属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 国新办、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今年1月就已开始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进行专项整治。可无论是专项治理还是依法打击,有偿删帖为何禁而不止?笔者分析认为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从操作层面上讲,取证难。司法解释出台后,各种“公关公司”转到网上以QQ群联系。二是市场需求强烈。所删之帖无非举报、丑闻、造谣等负面信息,无一不对名人、官员和企业影响重大,对这些“不差钱”的主儿,删帖公司敢铤而走险。 有偿删帖,若删除的是举报信息,就可能删除销毁了一条很好的贪腐线索;若删除的是被证实的丑闻,则删除和封杀的是网民的言论自由;即便删除的是个无中生有的谣言,这种拿钱消灾的做法也不利于言论空间的自然消长,不但不符合依法办事,还助长了造谣得势的小人心理。因此,有偿删帖,鼠标轻点间就犯下了“3宗罪”。 事实上,有偿删帖生态链上还不止这“3宗罪”。据报道,删除一个帖子从100元到几千元不等,有发帖者,有中介,有删帖人员。在删帖人员中,不仅有网站管理人员,还有公务员、医生、教师、警察等。为了牟利,单位的宣传人员竟然“监守自盗”,自己发帖,再公款删帖。一些删帖人员更没有道德底线,这边收钱删了,那边随手就贴上,以实现持续性删帖。混乱不堪的删帖江湖,污染的是网络环境,扭曲的是人们心中的价值观,触犯的是法律,影响的是社会秩序。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拿钱办事”的网络敲诈,一旦形成规模和组织,会影响舆论走向。不能简单地说利欲熏心心渐黑,没有严格执行的制度、不依法打击治理,我们最终都会成为这条生态链上的受害者。 近几年网络的快速发展迎来自媒体时代,社会事件的真相往往经网络关注后揭开,推动问题实质性地解决,这是互联网带给我们的红利。我们需要网络言论自由,我们有监督的权利,我们不容许“给钱就摆平”这样的“网络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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