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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26 第06版:检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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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加强理论学习、做好制度衔接 |
对新刑诉法顺利实施充满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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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首席记者吴倩特约记者张萍吕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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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8日,一起涉嫌盗窃犯罪案件在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金水区检察院派员出庭。被告人周某盗窃了朋友一张银行卡,从卡内盗取现金2500元。鉴于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公诉人简化了讯问、示证等程序。经审理,被告人被法院当庭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该案的审理仅用时6分钟。 当天上午,金水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3起案件,共用时29分钟。 这是郑州市检察院组织的首次简易程序案件观摩庭,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贺恒扬、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到场进行了观摩。庭审后,贺恒扬组织召开座谈会,就如何更规范地办理简易程序案件,提高出庭水平,与大家进行探讨交流。 这只是河南省检察院应对新刑诉法实施的多项举措中的一个小小缩影。 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新刑诉法活动 今年3月新刑诉法通过伊始,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就主持召开省检察院检委会,对刑诉法修订情况进行集体学习。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副检察长贺恒扬等亲自为干警授课。省检察院先后4次举办新刑诉法专题辅导报告,邀请樊崇义等知名专家学者授课,从修改背景、人权保障等方面对新刑诉法深度解读,加深干警对新法的理解和把握。教育处和河南检察官学院先后组织新刑诉法专题培训26期,培训人员4243人次。7月份,省检察院专门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实施新刑诉法工作调研座谈会,探讨交流学习贯彻新刑诉法的做法和体会。8月份,省检察院又召开全省市分院检察长会议,对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此外,省检察院和部分市分院还通过举行新刑诉法知识全员考试、举办新刑诉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检验学习效果。 积极应对新刑诉法带来的挑战 检察机关是执法办案部门,刑诉法的修改对业务部门影响最直接、最密切。省检察院各业务部门针对新刑诉法给各自工作带来的影响,积极应对。 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孟国祥告诉记者,刑诉法的修改与公诉工作相关最多,涉及非法证据排除、附条件不起诉、庭前会议、量刑之诉、特别程序之诉等8个方面。为摸清新任务给公诉工作带来的挑战,及早应对,省检察院专门下发了《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学习贯彻新刑诉法的指导意见》,对全省公诉部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向党组作了专题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随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的意见》,提出转变公诉理念、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充实公诉部门办案力量、规范公诉执法行为等10条意见,推动全省公诉工作科学发展。此外,省检察院公诉处针对新增任务,对简易程序案件出庭、刑事和解案件办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二审上诉案件开庭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全面试点,对庭前会议程序、非法证据排除等工作选择部分单位试点,为规范工作、顺利实施做准备。 谈起新刑诉法对审查逮捕工作的影响,河南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周一说,新刑诉法对侦查监督工作的影响很大,逮捕条件的修改,对审查逮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等要求,增加了工作量。为此,全省侦查监督部门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先后举办两期大规模的培训,对全省400多名侦监骨干进行集中培训;省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根据修改后的刑诉法,结合河南实际,还起草了《关于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的若干规定》、《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暂行规定》,并正在修改《侦查监督部门办案流程》,准备近期下发。 其他业务部门为应对新刑诉法实施,也做了大量的、扎实的准备工作。 加强执法保障确保新刑诉法顺利实施 刑诉法的修改给检察机关带来了机遇,更带来了挑战,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多的职责,办案部门案多人少的矛盾凸显出来。为此,全省各级检察院科学测算本院新增工作量,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机关反映情况,为新刑诉法贯彻实施做好人、财、物等方面的准备。 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正满怀信心迎接明年1月1日新刑诉法的正式实施。全省检察机关在各级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必将积极履职、开拓进取,为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河南振兴和中原崛起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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