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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5 第08版:法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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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公路大客车限制时速90公里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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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杨勇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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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勇)昨日,省高速交警总队发布《关于对大型客车限制车速的公告》,要求从即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大型客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90公里每小时(原限速标准低于90公里每小时的路段仍执行原限速标准)。同时,高速交警在此提醒,降雪、结冰天气下,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小型客车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大型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大雾能见度低于100米时,时速不得高于40公里;能见度低于50米时,时速不得高于20公里,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12月24日9时,省高速总队副总队长袁国斌带领政治处、交通科、财务科民警在分包的连霍高速豫西段一线,统一指挥连霍高速沿线的直属六、七、十支队和洛阳高速交警大队、三门峡高速交警大队联勤联动,设置流动测速点,现场抓拍、站口拦截、现场查处,并通过路面电子显示屏和广播电台实时播报查处的超速违法行为。 省高速交警总队要求省界高速交警支(大)队充分利用卡口系统报警功能,派专人值守卡口系统报警终端,接到严重超速报警后,及时将违法车辆信息传递给省界站口执勤民警,现场拦截查处违法车辆。其他高速交警支(大)队要在辖区流量较大的站口前方设置流动测速点,现场发现严重超速时,及时通报站口民警拦截查处。凡是照片清晰,能够确定驾驶员身份的,一律对驾驶员进行处理,不得以处罚车辆所有人或其他人员的方式规避记分。对于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一律对驾驶员罚款记分。 (线索提供杨军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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