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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2-12-25
2012-12-25 第02版:法治要闻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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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干警依然很忙

作者:□记者 马国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16
    12月22日是星期六,年近花甲的正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干警马国华仍像往常一样,早早地来到办公室,开始了新一天的工作。
    看到这位忠厚朴实的老检察干警,我禁不住问:“怎么周末也不休息?”
    “忙啊。今天要补充一移送案件起诉材料。”
    检察系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案件没审查完毕,原则上不接受采访,但在我的追问下,马国华还是道出了一点案情。
    今年8月初,马国华在对某保险公司的账目审查时发现,易某2001年在任该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冒名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手段垫交两个乡镇保险费18万元,据为己有。马国华很快查明易某涉嫌贪污5.6万元、两个副乡长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马国华今天是把易某的材料补充一下,移送起诉。
    说起马国华办案,该局干警王宏彦说:“马国华是我们的老师,我们都称他是‘贪官克星’。他原是副局长,虽然退下来十多年了,但我们感觉他一直是我们的领导。”
    马国华1993年转业分配到正阳县检察院反贪局任副局长,办了一大批威震当地的大案要案,被人们称为“贪官克星”。2003年,他从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我的职位虽然变了,但我反贪为民除害的信念始终不会丢。”马国华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那天,在工作日志上这样写道。
    之后,他以反贪局副科级检查员的身份继续工作,这一干就是10年。10年来,马国华带领办案组一直战斗在反贪第一线,走遍了全县18个乡镇、30多个县直局委和全省各地,先后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4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他本人先后27次被各级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鉴于其有突出贡献,2009年2月7日,正阳县检察院作出了《关于开展向马国华同志学习的决定》。同年5月,他被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
    在多年的办案历程中,马国华练就了过硬的侦查本领。无论小案还是大案,他注重从办案源头抓起,认真筛选举报线索、材料;注意探究职务犯罪的规律,从易发权钱交易的重点环节入手,深挖大要案。1995年,他接手办理该县城建局原局长涂某特大经济犯罪案,此案涉及处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32人,工作难度大。在侦破此案中,他担任抓捕小组组长,精心研究了抓捕方案,通过秘密调查、适时行动、果断出击,最终将远在云南的涂某抓获归案。2006年3月,在办理正阳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主任陈某涉嫌受贿案时,他带领办案组秘密走访县、乡公路项目主管38人,从中掌握了陈某大量的犯罪事实。在此基础上,马国华又查清了正阳县财政局原局长袁某涉嫌挪用公款500万元的案件。
    熟悉马国华的人都知道,他办起案件总有一股使不完的劲儿,他常说:“凡是我看准的案件,不查个水落石出决不撒手,不把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决不撒手,拿不到公正判决决不撒手。”正是他凭着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无限忠诚的这股倔劲,社会上才有人送他了个“贪官克星”的称号。
    时已过午,老马摘下老花镜,把案头的材料整理了一下,站起身长出了一口气,说:“好了,易某的材料补充完毕,可以移送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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