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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2-12-20
2012-12-20 第05版:知识竞赛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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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暖进城务工人员,传统民事案件看郑州”系列报道之二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办案措施,做精做细传统民事小审判

中牟法院:谱写和谐大民生篇章

作者:□首席记者吴倩 特约记者 潘冲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053
    涉军代表向办案法官赠送锦旗表感谢 梁珂摄
    九龙法庭庭长王永红指导社会法庭法官调解案件 赵天才摄
    工厂财务人员当庭给付拖欠的外来务工当事人工资 梁珂摄
    八岗法庭庭长冉满仓在医院调解案件 李印召摄
     黄店法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实地勘验、当场调解 朱鑫煊摄
    
         核心提示
    中牟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牟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及在其指导下的6个派出法庭是一支以审理婚姻家庭、医疗损害、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传统民事纠纷为主的服务型审判攻坚队伍。在即将过去的2012年,他们立足本辖区特色,兢兢业业、恪尽职守,醉心处理每一桩纠纷,在传统民事小审判工作中谱写出和谐大民生的篇章。
    镜头一
  法院民一庭涉农涉军优先审理
    对于中牟法院民一庭而言,多年来,最大的困扰,是随着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民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新收案件的数量与日俱增。同时,审判人员得不到及时的补充,现有审判人员又分身乏术,有心无力,案多人少的矛盾极为突出。
    为了在尽可能保证新收案件不再成为新的“压箱底”案件的前提下,清理前期超普通审限积案,尽快实现良性循环,数年来,民一庭全体干警主动将双休日调整为单休日,披星戴月,加班加点,遇到新收案件数量猛增时,更是会牺牲法定假日,放弃与家人共聚的机会……
    在庭长王大凯的带领下,民一庭抓住中牟法院“百日竞赛”的契机,成功消化掉大量积案。截至2012年10月15日,除了个别案件因为中止等客观原因无法审结之外,中牟法院民一庭已将之前的“压箱底”案件全部清结。特别是审判员袁国良,作为民一庭的“老人”,仅2012年7月份一个月,就清理积案18件,10个月来更是清理积案130余起,审结新收案件130余件。现如今的民一庭,虽然存案仍然不少,但已经成功消除“压箱底”案件所带来的压力,从根本上摆脱了“今年案件明年审,明年案件后年审”的恶性循环状况,基本进入了良性循环。
    清积的同时,该庭不忘新收案件审理工作的齐头并进,尤其是涉农、涉军案件,更是加大调解力度,优先审理,快速结案。例如近日受理的3宗涉军维权案件,3案原告顾某、魏某、王某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在交通事故中意外受伤并构成伤残,因为对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起诉到了民一庭。该庭受理3案后,庭长王大凯高度重视,迅速指定案件承办法官,为了让3名现役军人尽快返回部队,要求承办法官在符合简易程序条件下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承办法官宋卫中及书记员宋星分工合作,受案当天即向省外被告邮寄应诉手续,指导3名现役军人进行伤残鉴定,与保险公司代理人、领导多次电话沟通、协调……在承办法官及书记员的共同努力下,3名现役军人和保险公司以及事故对方当事人很快达成了一致意见,3案在一天之内调解结案且履行完毕,各方当事人均表示非常满意,并得到3名现役军人所在部队的高度评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镜头二 
     九龙法庭群众参与大调解办案模式
    九龙法庭法官坚信调解结案既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有效手段,也是人民法官践行“司法为民”的忠实体现。他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注重调解工作,并根据案件性质和需要,突破法官唱独角戏的固有办案模式,积极借助外力,坚持群众路线,引导当地社会法庭常驻法官及基层村组干部介入案件调解工作,创造出在法官主导下法官和基层群众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办案模式。
    在审理一宗父子婆媳争房纠纷中,因为当地发展的需要,小朱夫妇所居住的房屋需要拆迁,但该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却登记在小朱的父亲老朱名下,而老朱已经到相关部门领取了部分补偿款。小朱妻子闻讯后要求老朱退还已领取的补偿款,老朱称该房屋2009年已被收回,小朱夫妇无权要求该房屋的补偿款。小朱夫妇则以其与老朱夫妇已于2004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诉至九龙法庭,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办案法官受理该案后,认为该案较为特殊,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是家庭成员,如果贸然下判,不仅不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还有可能让原、被告之间的亲情彻底破碎,无法挽回。而且,该案事关当地拆迁大局,如果不能得到圆满解决,将严重影响当地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此,办案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终因双方当事人分歧巨大、矛盾尖锐而失败,调解陷入了僵局。但办案法官并没有放弃,当得知村里有位干部与当事人有亲戚关系,及时借助外力,主动与那名干部联系,让其参与调解。最终,当事双方握手言和,老朱夫妇补偿小朱夫妇5万元,以撤诉方式终结诉讼,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亲情,也促进了当地相关拆迁建设大局。
    通过大调解办案模式,九龙法庭不仅取得了结案率超过90%、案件调撤率超过67%的佳绩,还秉持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保障、维护了当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也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繁荣作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称赞。
镜头三
      白沙法庭加大拖欠工资案件处理力度
  白沙法庭辖区近年来经济迅速发展,是中牟县发展的重点工业区,输出、输入的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年年攀升,拖欠外出、外来务工当事人工资的案件不在少数。该庭按照上级法院务必保障外出务工人员民生的精神,本着拖欠外来务工当事人工资涉及民生大事、绝不是一般小事的原则,在注重传统民事审判方式的基础上,加大调解力度,优先、快速审结此类案件,全力保障外出、外来务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7月12日,33名外地农民工一纸诉状将白沙镇前程村某工厂告上白沙法庭,要求给付拖欠的劳动报酬。案件转到白沙法庭后,该庭庭长高度重视,亲自审理该案,并第一时间与33名农民工代表李某取得联系。当了解到前程村某工厂以工厂严重亏损为由拖欠33名外地农民工4个月的工资,与厂长多次协调后厂长竟然避而不见,33名农民工现在已经出现生计问题,实在没有办法才找到法院时,办案法官一刻也等不及了,既然厂长避而不见,就主动走进工厂、走访附近村庄了解情况。当查明该工厂没有登记注册,33名农民工起诉的被告主体不适格时,办案法官耐心与33名农民工解释应当以该工厂负责人为被告,并积极指导33名农民工修改、完善诉状。同时,白沙法庭全体人员积极通过多方渠道寻找避而不见的工厂负责人。经过一番曲折后,避而不见的工厂负责人终于出现了。办案法官抓住机会,立即开始调解,两个多小时过去后,该负责人将拖欠的33名农民工的工资送到法庭,并亲自交付到他们手中。
镜头四
      八岗法庭利用“八小时外”审理案件
  八岗法庭所辖张庄、八岗、姚家等乡镇均是中牟县的重点农业区,农闲时节,部分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外出打工,或出去办事,或故意躲避,致使各类诉讼文书多次送达不能,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为有效解决送达难问题,提高办案效率,八岗法庭经常利用“八小时外”时间,放弃休息,加班加点集中送达。
  2012年7月20日,该庭调解3宗民事案件之后,已经是中午12时32分,为了利用午间寻找当事人,该庭上至庭长,下至书记员,匆匆吃碗泡面后就开始了下村送达工作。烈日当头,他们没有人说一句怨言,先后跑了张庄、八岗、姚家3个乡镇的9个村庄,成功向10个案件15个当事人送达各类诉讼文书,当送达完最后一个当事人时已近夜里10时。
  “三夏”农忙之际,该庭亦是充分借助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利用早、中、晚及节假日对长期在外务工的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并当面听取当事人意见,根据当事人申请,尽量避开“三夏”最忙时间,提前或推迟开庭、调解,拉近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缓和了双方的矛盾。同时,该庭利用工作之余向辖区群众发放联户卡2000余份,广泛宣传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引导群众依法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诉讼,杜绝和减少信访事件的发生。
镜头五
      雁鸣湖法庭推动民族特色社会法庭建设
    雁鸣湖法庭辖区的南仁回民村是中牟县境内为数不多的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村庄之一,立足民族团结,历年来受到了中牟法院的高度关心和重视。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该庭结合南仁回民村的实际情况,推动建立南仁回族特色社会法庭,并充分利用穆斯林礼拜聚会时间进行法制宣传及调解纠纷。
    2012年8月份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债务人是南仁回民村的村民,平时债务人一直躲避,拒绝接受调解。案件承办人与南仁回族特色社会法庭的社会法官沟通后,利用每周五清真寺礼拜聚会的机会给债务人做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债务人积极还款,化解纠纷。此外,雁鸣湖法庭辖区黄河滩地也是中牟县境内砖窑场的集中地,近年来,按照相关规定,大量的砖窑场需要拆迁,引发了较多的农民工工资纠纷。该庭针对农民工法律意识较弱,固定、收集证据能力不强的特点,一方面及时引导原告收集固定证据,另一方面加大庭前调解力度,同辖区内人民调解衔接,提前介入纠纷的调解工作,2012年以来有效化解辖区内涉及农民工纠纷50多起。
镜头六
      黄店法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
    黄店法庭贯彻司法为民宗旨,注重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在审理传统民事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婚姻、家庭、赡养、邻里纠纷等案件中的作用。例如赵某与秦某离婚纠纷一案,该庭办案法官曾5次前往赵某家中进行调解工作,并数次向赵某娘家人了解实际情况,寻找矛盾根源。得知赵某、秦某离婚纠纷只是源自该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生育的两个儿子造成家庭负担过重,而不是夫妻两个人之间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时,该庭结合实际情况,邀请人民陪审员共同审理该案,并在开庭当天特意邀请赵某的父母和兄长到庭劝说,终使赵某、秦某重归于好。
    朱某姐妹诉黄店某村、朱某某及第三人小朱等人返还原物纠纷中,该村和朱某某以及第三人小朱败诉后,第三人小朱又将该村和朱某某告上了黄店法庭,风波再起。该庭庭长发现案件较为复杂,前后涉及几任村干部,并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情绪亦波动较大,于是亲自承办该案,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共同审理,其间多次到现场对争议房屋进行勘验、调解。经过10多次调解工作,在释明法律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持久矛盾被彻底化解。2012年黄店法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机制促使调解撤诉案件占已审结案件的72%以上。
    尽管没有鲜花和掌声,没有铺天盖地的各种荣誉、表彰,中牟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及其指导下的6个法庭全体干警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却始终秉持着对法律的忠诚,怀着对百姓的深情厚谊和对生活的激情,醉心审判事业,痴心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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