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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0 第02版:法制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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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12·14”恶性伤害案将对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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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周惠通讯员汪海光检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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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信阳讯(记者周惠通讯员汪海光检)18日,光山县检察院指派公诉科副科长刘明勇提前介入光山“12·14”恶性伤害案。(本报18日2版作过相关报道) 16日下午,光山县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12·14”恶性伤害案犯罪嫌疑人闵拥军予以批准逮捕。在批准逮捕闵拥军的同时,该院要求公安机关对其有无行为能力进行严格的司法鉴定。18日,光山县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人员介入此案后,逐一对受伤学生的鉴定进行核实,审阅案卷全部材料,要求公安机关对证据进行固强补弱,并就嫌疑人精神病鉴定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要求公安机关尽快对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 据悉,光山县委对已经查清责任的首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对主持陈棚村小学工作的副校长张宗柱、文殊中心学校校长王生应、光山县公安局文殊派出所所长裴广斌给予撤职处分;对分管教育工作的文殊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徐明,负责对该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的县教体局副主任科员、督导室主任徐前进,光山县公安局文殊派出所指导员王恩泽予以免职。 信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其他责任人员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严肃追究,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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