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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8 第23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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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法院:实施全程法律释明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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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园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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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洛宁法院全面加强法律释明工作,将释明工作贯穿于立案前,诉讼前,诉讼中和裁判后等环节,实行全程释明,有效引导当事人理性、规范诉讼,收到良好效果。今年上半年,该院审结案件的服判息诉率为98%,涉诉信访同比下降22%。该院在立案庭专门设置导诉台,及时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电话联络、法律问题释明等工作推行除了立案释明的工作方法。 在庭审前,承办法官在主动告知当事人诉讼注意事项以及存在的诉讼风险的基础上,根据诉讼纷争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庭前调解活动,将释明和调解有机结合,消除盲目诉讼,打“赌气官司”现象。庭审过程中,法官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开展诉讼活动,准确释明各种术语,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在确保中立的基础上,加强诉讼常识的指导,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营造公平诉 讼氛围。宣判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说明案件审理过程,裁判文书内容,裁判认定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条文以及证据采信原因。对一些不了解诉讼程序、对法院案件审理不理解、不满意的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消除他们的疑虑,使当事人认同和接受案件处理结果。该院特有的审判法律释明工作的强化,使得该院在审理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秦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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