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2-12-18 第20版:法治综合
| 大 | | 中 | | 小 |
|
|
窃取游戏币 也触犯法律 |
|
|
作者:化名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89 |
|
|
|
本报讯 近日,武陟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网上冒充腾迅网工作人员盗窃游戏币的案件,被告人李海(化名)不仅赔了钱财,还受到了刑罚。 去年2月,李海通过互联网,冒充腾迅网工作人员,利用收发邮件的方法,获得了受害人的QQ号密码和密码保护,李海立即登录并修改了QQ号密码和密码保护。随后,李海陆续在网络上寄卖其所盗账号内游戏装备、宠物等,获利3700余元。事后,李海的亲属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武陟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海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周中全田雅丽)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