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2-12-18
2012-12-18 第19版:法治动态 大 |  中 |  小 
www.santc.com www.xsguan.com www.ma-mo-ru.com http://www.santc.com/193.htm www.xsguan.com www.duxiaba.com www.xianwenge.com www.oo0q.com

醉酒驾车 伤人伤己又受刑

作者:陈玲玲 郑承涛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69
    本报讯 近日,郑某在朋友家酒足饭饱之后,驾驶摩托车回家时,从后面与同方向行驶史某骑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郑某、史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郑某确定为酒后驾车。
    案发后,被告人郑某一次性赔偿史某15000元并已履行完毕。随后,焦作市马村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面对郑某的不解,法官解释道,我国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危险驾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面对法官的解释和处罚,郑某后悔不已。 (陈玲玲 郑承涛)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