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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8 第19版:法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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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调解 当事人握手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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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化名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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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原告王老太与被告王艳(化名)是前后邻居,王艳房顶的排水管道安装的不合理,每逢下雨,从管道中排除的雨水不是顺墙体流下,而是成抛物线状流出,影响了王老太的出行。有一次,王老太到王艳家协商此事,双方言语不和,发生争执,造成王老太受伤。王老太遂诉至武陟法院要求王艳予以赔偿各项损失3000元。法院受理该案后,案件承办人经过与双方的代理人充分协商沟通,与双方代理人一起来到被告王艳家中做调解工作,在法官的劝解下,双方握手言和,并一致表示,以后还是好邻居,会和睦相处。(索小生 王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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