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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8 第16版: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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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存单变保单收益比存款利息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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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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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重庆肖先生的家人去银行存钱,但是工作人员介绍说,有一款保险收益更高,肖先生的家人就购买了这种保险理财产品。但这次看似划算的投资,给肖先生一家带来的不是高额的回报,而是无尽的麻烦。 这种所谓的保险理财产品堂而皇之地在银行销售,被当成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卖给了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实际上其收益甚至比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还要低。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了片面地追逐利润,故意隐瞒收益率等关键问题,误导消费者。此事再一次提醒监管部门,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老人银行存单变保单 5年前,肖先生的儿子在外打工寄回了钱,肖先生的老伴去银行欲把钱存起来。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如果钱不急着用最好买一款理财产品,这种理财产品不收利息税,并且利息比存款高,同时随时都可以取出来。肖先生的老伴就把儿子寄回来的2万元钱交给了银行的工作人员,并约定,这份保险每年交2万保费,连交5年,保费总计10万元。 肖先生说,一周后他出差回到家,拿出合同一看是个保险,既不是存款,也不是理财产品。肖先生马上赶到银行,想挽回损失。然而银行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不能退,如果退保要受损失,只退1.3万元。 几天的时间,儿子的辛苦钱就从2万元变成了1.3万元。这7000元的损失老两口无法接受。肖先生仔细研究保单后发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自己的老伴。肖先生反复与保险公司交涉要求将被保险人改为自己的儿子。 5年后,肖先生的儿子回家过春节时发现,这份名为“吉祥如意C款分红型保险”的被保险人仍然是母亲,只是把投保人的名字改成了自己。与保险公司几经交涉后,保险公司提出让肖先生退保。肖先生拿回了5年投资本金10万元,以及4066.33元的收益后,才意识到在收益上吃了大亏。 收益比银行存款利息低 金融学及经济法双学科专家王成祥在仔细研究这份所谓的保险后发现,这份保险表面看起来很诱人,因为交一份钱可以同时实现风险保障和投资获利两个功能。肖先生5年分期投资总共10万元,得到了一个表面看起来为21.54万元的保障,同时还得到了4066.33元的收益。但是王成祥通过计算得出,假设这个保障是真的,肖先生也亏了一大笔钱。 首先,王成祥随意选取了一款保障期为十年,保障范围基本一致,保障金额超过25万元的保险作为参照,这款产品分五年缴费每年仅需375元,一次缴清则只需要1500元。“如果把买分红型保险的十万元钱存银行,存款收益比分红险多将近7000元。” 而实际上,肖先生的保险从来也没有为他们提供过21.45万元的保障,按照肖先生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障最高的时候也就是第5年,他的实际保额仅为基本保险金额21.54万元加上所谓红利保险金额9000多元,再乘以保单年限5年与保险期限10年之比,也就是再乘以50%,即保障最高时,保额也仅为112486.695元。保险法专家指出,这种计算保额的方式匪夷所思。 保费比正常险贵100倍 保险法专家陈欣指出,肖先生这款保险并不具备保险的基本特征,按条款规定,以肖先生2012年的实际情况为例,他支付了10万保险费,最高时也只得到了11万多元的保障。即便按这个最高保障算,其保费与保障金额的比也仅约为1比1.12。而按照随机选取的被保险人年龄相似、保障也类似的保险产品计算,保险保费与保障金额之比一般都在1比160以上。也就是说,这款分红险的价格是正常保险价格的100倍以上。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公告,今年前三季度,保监会和各保监局收到涉及人身险公司销售误导投诉2090个,占人身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的83.97%。从涉及的险种看,投诉分红险最多达到了1252个,占人身险销售误导投诉的59.90%,主要表现为销售时过高承诺产品收益、故意隐瞒免责事项以及将存单变保单等。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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