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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8 第09版: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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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到信阳调研时强调—— |
找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着力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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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首席记者赵蕾 实习生胥惠芳通讯员王婷婷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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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首席记者赵蕾 实习生胥惠芳通讯员王婷婷)近日,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一行到信阳调研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他要求,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关键在做,要真正学深学透,领会其精髓;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真正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转化为谋划发展、推动发展的正确思路、扎实举措和实际成效。 冒着严寒,王文海一行先后来到信阳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大厅、浉河区湖东司法所和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调研,听取工作汇报,与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座谈。 据介绍,自信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信阳市司法局与市卫生局联合成立了法学专家库和医学专家库,组建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医疗纠纷专职调解员队伍;印制了医疗纠纷调解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汇编,明确了医调委受理案件的原则、范围和工作规程;制作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受理通知书、告知书、调解协议书、调查笔录、回访笔录等格式文书;健全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通报、研究部署全市医疗纠纷工作;制定防激化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易激化医疗纠纷,特别是群体性医闹事件,在协调公安机关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邀请法学、医学专家共同研究制定调解方案和处置措施,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不留治安死角。医调委先后参与调解医患纠纷58起,调解率100%,调成率100%,履行率100%,依法保障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依法维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作为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化解矛盾纠纷,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在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王文海仔细询问了法律援助中心案件办理情况,对采取非诉讼途径为农民工讨薪、争讨工伤赔偿金的成功案例给予了肯定。据了解,近年来,信阳市司法局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建立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事项范围、案件补贴“三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受案范围基础上,将与民生有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法律援助站,并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等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308个,聘请法律援助联络员2077名,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达到340万人,覆盖率达到40%。为了拓宽法律援助服务范围,信阳市司法局还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为契机,在本市驻军、武警支队、人武部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专门的法律援助律师为联络员,帮助军人军属解答法律咨询。去年以来,全市接待军人军属来访咨询480人次,“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现场咨询623人次,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28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王文海强调,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从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大局,找准明年司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紧紧围绕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发挥,认真研究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把握大势、理清思路,突出重点、超前谋划,提出明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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