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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2-12-18
2012-12-18 第02版:法制要闻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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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12·14”恶性伤害案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受伤学生和群众伤情稳定,均无生命危险

作者:记者周惠通讯员汪海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19
    本报信阳讯(记者周惠通讯员汪海)记者从信阳市检察机关获悉,光山县“12·14”恶性伤害案犯罪嫌疑人闵拥军于12月16日已被光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受伤学生和群众伤情稳定,均无生命危险。
    12月14日7时40分,光山县公安局文殊派出所接报案,称一男子在文殊乡陈棚村完全小学砍伤学生。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群众的协助下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受伤的有学生23人、群众1人。
    案件发生后,信阳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与光山县委、县政府领导迅速赶赴医院,探望受伤学生、慰问家属,要求全力救治受伤学生及群众,尽快查清案情。光山县政府对伤者的医疗费用作出统筹安排,目前,受伤学生及群众分别在武汉和信阳市、光山县三地医院继续接受救治,均无生命危险。
    经查,犯罪嫌疑人闵拥军,男,36岁,光山县文殊乡邹棚村桃元组人,有癫痫病史。经公安机关初步认定,其因受“世界末日”谣言影响持刀伤害无辜群众和学生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光山县检察院已将其批准逮捕,将对其作案动机、过程和相关证据进一步侦查,对其患有癫痫病史及作案时对其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的鉴定将严格依法进行。
    信阳市领导要求,要尽快查清本案中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为吸取教训,信阳市、光山县的综治、教育、公安等有关方面紧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昨日,信阳市召开校园安全督查工作会,成立13个督查组,对全市3000多所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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