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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2-12-13
2012-12-13 第10版: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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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法院 创新审判手段服务和谐发展

作者:记者侯永胜李红赵国宇通讯员景永利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546
    王伯勋正在接待来访群众
    土地审判庭揭牌
    新乡市中级法院在农村现场开庭
    率先在全省推出“摇号工作室”,引入第三方力量,推进司法拍卖改革;首创执行流转基金制度,在保障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实现的同时,又对有困难的被执行人提供人性化保障;成立全国首家“土地审判庭”,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活动,拓宽人民司法新渠道……近年来,新乡市法院系统,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跟社会形势发展,多
  渠道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确保了公平正义,有
      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落实十八大精神完善审判工作机制
    ——访新乡市中级法院院长王伯勋 
    11月23日,记者到新乡中级法院采访时,王伯勋院长刚刚给全院党员上完党课。王院长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多次出现的“司法公信力”、“公正司法”、“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公开”、“司法公信”、“司法基本保障”等司法词语,对今后法院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全院干警一定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报告上来,不断增强高举旗帜、履行使命、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审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为新乡市的经济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在谈到社会管理创新时,王院长如数家珍,他说,新乡市法院系统近年来多策并用,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的创新管理,优化司法拍卖环境,切实预防腐败发生。设立全程监控摇号工作室,确立内部监督、纪检监督、中介机构监督、监控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了“悬赏执行机制”、“公安警务与法院执行对接制度”、“执行电视曝光机制”、“陪审员参与执行机制”、“执行周转基金制度”等多项新举措;率先在全省成立首家驻狱巡回法庭,积极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增强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度;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倡导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全市法院干警脱下法袍,放下法槌,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
    对下一步工作,王院长说,要继续在审判公开和社会管理创新方面下功夫,着力深化司法公开,认真开展“送法进校园”、“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积极推进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深化社会法庭工作,推进专业化、特色化社会法庭建设;继续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地提升全市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真正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加大实施预约接访力度,不让群众跑冤枉路,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活动,通过带案下访、巡回接访、挂牌督办、发放执行救助资金等措施,坚决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首创“摇号工作室”
  【现场】2012年4月23日起,新乡市中级法院受理的李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正式进入拍卖程序。受卫辉市人民法院委托,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王某某所有的位于卫辉市某某路西段路北的房子。2012年5月10日16时,在工作人员、当事人及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在新乡市中级法院技术处“摇号工作室”随机摇号选择,河南中佳拍卖有限公司作为本案拍卖机构。2012年6月4日11时,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第一次公开拍卖,最后,1号竞买人以177万元成功竞得该标的。
  【背景】2010年3月28日,新乡市发布消息,我省首家“摇号工作室”在新乡市中级法院及12个基层法院挂牌成立。
  【声音】
    新乡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弋振立:新乡市法院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来推行司法拍卖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可以彻底杜绝拍卖环节的腐败现象,斩断司法拍卖中的利益链条,从源头治理“执行腐败”,堪称“阳光司法”典范。

倾心化解突出社会矛盾 设立我国首家“土地审判庭”
  【现场】某村委会与该村村民李某于1994年签订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将3.6亩土地发包给李某,约定承包期限20年。现该村第一村民小组以案涉土地属其所有、村委会无权处置、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为由请求收回涉案土地,李某则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前不久,案件转至中级法院“土地审判庭”。经过一户一户走访取证,在法官主持下,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村委会将土地承包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村第一村民小组,合同继续履行。
  【背景】2010年6月24日,在我国土地日来临前夕,我国首家以专职审理土地纠纷案件的“土地审判庭”在新乡市中级法院挂牌成立。
    为及时有效化解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因土地使用、土地执法中引发的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新乡市中级法院整合审判资源,决定成立专业“土地审判庭”。
  【声音】
    新乡市中级法院民五庭副庭长梁国兴告诉记者,在工作中他们强调调解优先。但土地纠纷中调解工作的特殊性在于,由于涉及土地的纠纷事关群众或集体经济组织的根本利益,矛盾尖锐,调解难度大、成功率低。为查清事实,提高审判效率,在审判中,采用现场开庭、现场丈量的方式,更为清楚直观。

着力创新执行方式 首创执行流转基金制度
    对于暂时困难而无力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经申请给予基金帮助,待其渡过困难期,再行归还所用基金。这样既及时对执行申请人进行了救助,也确保了发放基金的安全性。记者在新乡县法院采访时了解到,该院推出两年的“执行周转基金”制度已在缓解执行难问题中,初步发挥出了积极作用。
    新乡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许斌介绍,2010年7月,新乡中级法院执行局经调研,决定在新乡县法院率先试点推出专门的“执行周转基金”制度,并获得了新乡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由县财政筹资50万元,建立了“执行周转基金”专户。
  【声音】
    新乡县法院副院长张守清:执行救助、执行垫付、执行周转都是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和手段,缓解了部分执行信访问题,有助于推进社会和谐。相比而言,执行周转基金制度更注重专项基金的保值及安全性的循环使用,这是执行周转基金制度有别于其他制度的一大创新和优势。

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工作
    【现场】为诉前调解工作建章立制,新乡市红旗区法院这一做法不仅开了新乡的先河,也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红旗区法院诉前调解员唐明亮说:“我刚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一家企业欠村委会8年的土地承包费,经过两天的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了结了纠纷。”
    红旗区法院执行局陪审员崔守平说:“我认为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实现了案未立事已了,解决了诉讼资源不足、警力不足问题。”
    【效果】走进设在立案庭内的诉前调解室,翻开诉前调解表的第一张,可以看到,诉前调解室设立一个月来,已调解60余起案件。
    【声音】
    红旗区法院党组副书记贾珺明:辖区内人口40多万,每年受理案件近3000起,平均每人办案150起左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考虑实行诉前调解,实现调解主体多元化、调解类型多样化、调解模式多样化,从而有效解决群众诉累,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遏制涉诉信访案件上升趋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代表感言
    新乡市中级法院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在加强法院管理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特别是在破解执行难、防止司法拍卖腐败、创新化解矛盾方法减少诉累等方面提升了形象。新乡市中级法院加强探索和创新,把调解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调解优先,取得很好效果,调解效率不断提高,促进了社会稳定,符合以和为贵的文化传统、符合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的大众心理、符合社情民情。全市法院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尽心竭力,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执行难问题,更通过执行让很多困难群众得到帮助,体现了司法阳光、司法为民的宗旨,值得称道。
        全国人大代表 买世蕊
法官感言
  “土地审判庭”成立两年以来,我作为一名专业审理土地纠纷案件的法官,最大的感受有两点:一个是“专业为民”,另一个是“高效便民”。
  “专业为民”主要体现在土地审判法官的高度专业性。因土地纠纷原因复杂、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政策性强,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所以,院党组高度重视,组建了一支高学历而又审判经验十分丰富的审判队伍,庭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法官占90%。庭内十分重视法官自身素质的持续提高,经常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并定期开展案例分析研讨,现已总结出一整套办理各类案件审理预案。
  “高效便民”主要体现在土地案件审判的集中统一性。“土地审判庭”成立后,凡是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土地利益纠纷的案件统归该审判庭审理,这种集中归口的方式改变了以往混合式审判的局面,为有效化解土地纠纷开辟了绿色便民通道。结合土地纠纷案件的特殊性,庭内多次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案件争议的第一现场,这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有利于调查取证。新乡市中级法院土地审判庭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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