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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3 第06版:政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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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乐故里”再传民生佳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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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王海锋通讯员吴富豪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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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阳讯(记者王海锋通讯员吴富豪)邓州市地处豫陕鄂3省交界处,是一个拥有170万人口的县级农业大市。展现伟大“忧乐精神”的千古绝唱《岳阳楼记》是范仲淹知邓州府时在花洲书院写成的。邓州市检察院将先贤的“忧乐精神”上升为检察机关的“忧乐观”,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忧乐系在服务大局和执法为民上,唱响了新时代的“检察忧乐经”。 对于涉及民生的案件实行“三优先”,即优先审查、优先办结、优先保障。在这一思想指导下,邓州市检察院突出对盗抢耕牛、农机具,破坏农业生产犯罪的打击;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对构林镇、穰东镇等治安混乱的“口子镇”进行专项整治;向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街匪村霸、黑恶势力发起猛攻。近3年,该院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1879人,起诉2852人,依法打击10人以上团伙犯罪21起。 邓州也是一个农业大市,全市农村人口占80%。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便于解决矛盾,2010年以来,该院提出了适时调整法律监督重点,把检察职能向农村延伸,变群众上访为检察下访,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该院在全市28个乡镇、578个行政村设立了检察工作联络站、点,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接访工作,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人员的矫正和监管工作,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帮助乡镇党委、政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为更加方便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加强检民互动,提高办案效率,去年以来,该院又推出了“流动工作站”,并率先在河南省开通了网络视频接访系统。“百姓疾苦最牵情。”该院检察长齐杰认为,不少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家属因受罪犯侵害,造成精神上的损伤和生活上的困难。对此,该院积极实施案后救助机制,设立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以解决其生存和生活压力。近3年,该院已对16人实施了案后救助,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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