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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2-12-07
2012-12-07 第24版:法治动态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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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悬“三剑”提升督察执行力

作者:记者 陈军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48
    本报讯(记者 陈军)近日,义马市公安局对今年以来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8名责任民警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违反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内务管理不规范以及违反执法安全管理规定的5名责任民警和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1名违规民警进行问责处理。由此形成了曝光亮丑、约谈提醒、问责追究三位一体的管理监督机制,有力提升了督察执行力。
    一是擦亮“曝光亮丑”剑。督察大队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每月制作一期以曝光问题为主的“督察警容镜”简 报,全面揭示各警种、部门在完成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严格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利用局长扩大会议对科所队室主要负责人集中传达。真实、客观,具体、形象的曝光,就像一把尺子,丈量出各单位工作成效的“长短”;就像一面镜子,印照出队伍管理中的“美丑”;就像一根鞭子,鞭策后进单位奋力赶超。
    二是常亮“约谈提醒”剑。督察大队牵头政工、纪检监察、法制、后勤、信访等部门,强化日常监督,通过采取月例会监督、月督查监督、月通报监督等形式表扬先进、揭露问题、促 进整改。今年以来,共发现和整改问题37项,13人被约谈提醒,真正做到了监督关口前移,超前打好“预防针”、竖起“警示牌”,有效地防止了队伍发生严重违纪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善亮“问责追究”剑。对日常督察、投诉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规定的民警,采取公开检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停职检查、辞职免职等问责措施。今年以来,有1名民警被问责处理,队伍中的懒、散、庸、腐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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