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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2-12-07
2012-12-07 第22版:法治动态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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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快讯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43
“四措施”维护残疾人权益
    本报讯 今年来,偃师市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公开审理宣判,达到教育目的。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对涉残纠纷采取法官上门进行诉前调解、携卷上门立案,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诉讼,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对其减、免、缓收诉讼费。四是加大执行力度。该院选派和解执行能力强的执行法官负责涉残案件的执行工作,对所有涉残案件建立台账,限期执结。(王双喜 张晓东)
    洛宁法院法警大队顺利通过训练考核
    本报讯 近日,洛宁县法院法警大队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法警的共同努力下,顺利通过洛阳市中院法警支队的年度训练考核,并取得了第五名的良好成绩,受到了支队领导的好评。考核包括队列、擒敌拳、体能几个方面,全队法警均参加了考核。考核中,个个动作规范,成绩优异,表现了洛宁法警的良好素质。(王艳锋)
“绿色通道”保秋收
    本报讯 近期以来,洛宁法院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根据当前农村秋收农忙的季节特点,积极畅通绿色涉农诉讼通道,为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一是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二是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审理的模式,减少当事人诉累;三是尽量避开收割时节开庭,不能因为开庭耽误农民秋收;四是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涉农案件当即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全面实行司法救助;五是加大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开展涉农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坑农害农案件进行集中突击执行,尽量做到不误农时。 (魏利军)
邙岭派出所破小案赢民心
    本报讯 近日,偃师市公安局邙岭派出所快速反应,顺线追踪,成功侦破一起300元钱的现发盗窃案件。次日上午,失主专门拨打110,对邙岭派出所民警表示感谢。该所通过破“小案件”促进“大和谐”。据悉,当天上午,偃师市公安局110报警台接邙岭乡丁门口村群众王某报案称:其在本村养鸡场住室抽屉内存放的300元钱被人偷走。民警到村里通过监控平台调取视频录相,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搜索,发现下午14时许,一个穿长袖的小女孩将门撬开后进入室内,民警又对附近村庄进行走访,晚20时许,有村民反映此人家住在刘坡村。根据村民反映的情况,派出所民警找到小女孩家中,小女孩当场承认了偷窃的事实,并退还了偷窃的钱财。偃师市公安局邙岭派出所依法对小女孩进行了相应处理。(王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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