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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2-12-07
2012-12-07 第19版:法治动态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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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内部监督促进司法公开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65
    强化监督职能 推进轻刑快审工作本报讯 长期以来,洛阳高新检察院注重自身监督,建立完善了轻刑快审案件质量监控机制。该院对案件适用轻刑快审程序是否适当等情况进行先期审查,事后实质考核,抽调骨干力量负责对相关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进行质量考核。同时不定期开展轻刑快审案件抽查,对文书撰写、出庭支持公诉等具体工作向进行追踪考查,定期开展轻刑快审案件专项评查,按照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五项指标评查案件办理情况。同时该院注重诉讼监督,通过及时审查证据,引导证据收集,把好证据关。切实加强审判监督,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和判决书面审查等环节,把好审判关。
    (董宏 沈小辉)突出重点强化内部监督本报讯 近年来,洛阳市吉利检察院高度重视内部监督机制。一是围绕重点部门。该院将反贪、反渎等部门列为执法办案的重点监督部门。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干警执法行为,二是围绕重点案件。把自侦案件和不捕、不诉等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案前备案监督、案中跟踪监督、案后回访监督,使监督贯穿于执法办案活动的全过程。三是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各部门业务工作每月进行督察的基础上,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检容检     貌、控申接待、警车使用、值班制度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察。(权文明)加大调解力度 实行“全程调解”本报讯 近期以来,偃师市法院加大调解力度,始终坚持“六必调”原则,对民商事案件实行“全程调解”。
    即抓住六个不同的审判环节,把握调解的每一个有利时机,使不同的案件在审判的不同过程中尽量得以调解结案。“六必调”即立案之前必调、首次接触时必调、证据交换时必调、开庭审理时必调、送达裁判文书前必调及案件上诉前必调。因此出现“三少”即上诉少、改判发还少和信访少之可喜现象。(王双喜 黄新建)送法到企业 助力企业发展本报讯 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倡行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官主动作用,洛宁法院组织法官进入企业,建立联络点,开展相关活动,并将审判工作和法制宣传有机地结合起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进一步为经济发展做贡献。受到企业领导和职工的好评。 (魏利军)三十余载邻里怨 公证一朝化争端本报讯 新安县铁门镇庙头村的邓某与王某系几十年的邻居,自七十年代起两家因宅基纠纷,王某多次进京上访,邓某也于几年前撒手人寰,此事虽经村镇多次调解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近年来随着邓某的两个儿     子相继成家,急需对旧房进行翻新未果,致使两家的矛盾再次升级,并发生了一定的冲突,为有效预防矛盾的升级,化解两家多年积怨,经村镇调委会多次做工作,新安县司法局公证处现场调解劝导,近日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坐下来,就多年来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逐一协商解决,达成协议经公证处现场公证。相关手续办妥后已是垂暮之年的王某表示满意,并且由衷地发出感叹远亲不如近邻,邓某的两个孩子也表示一定不计前嫌,搞好俩家的关系,并邀请邻居王某搭乘他们的车辆一同返家。(张晓瑜)五个强化促进司法公开本报讯 日前,偃师市法院推出“五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审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展示人民法院新形象。一是强化新闻宣传员、信息联络员及司法协理员建设,通过建立沟通联络机制营造和谐司法环境。二是强化对舆论舆情的应对水平,对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及时反馈答复。三是强化多方联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代理人、基层群众参与案件审理监督。四是强化建立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经常性监督,并制定可行性改进措施。五是强化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为来访群众及时提供诉讼须知及风险提示等服务。 (王双喜马永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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