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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7 第04版:法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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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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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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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南召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考察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杨某在法院宣判时因为怀孕被裁定暂予监外执行,但现在其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已经消失,并且刑期未满,应当收监执行。调查核实后,南召县检察院随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通知执行机关将杨某收监执行,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原审法院遂将杨某收监执行。 这是南召县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的一起案件,也是河南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缩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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