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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6 第12版:法治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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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提醒”保证办公办案“不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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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谷盈罗清成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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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检察干警在日常工作及办案中,有时每人要同时办理多起案件,综合部门也会接收到不同限期的任务指令,这种情况带来了超期办案和任务误期等危险。方城县检察院为有效防范这种危险,实行“日历”软件提醒措施,将手机日历提醒和电脑桌面日历提醒同检察工作有效结合,防范了风险。该办法实施以来,受到了干警欢迎和支持,进一步规范了检察办公办案工作。 该院通过完善办公办案督察警示制度,对检察业务部门、综合办公部门涉及有限期的案件和任务,结合实际梳理归类,并以制度形式下发全院,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特别是公诉部门,在手机或电脑的日历软件中,将案件到期时间设定为提前一天提醒,在日历标签中标明案件名称和注意事项,在案件到期或办公任务到期前,日历就会及时响铃,并显示未来半月内的计划,干警打开电脑或手机时便可方便查阅日程安排。在手机、电脑各设一个日历软件,这种方法省去科长内勤频繁提醒节省人力资源且便捷准确。在经过实践后,日历提醒方式被该院全面推广,在年底工作繁忙时,日历软件被干警运用到工作生活中,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在该办法实施中,该院把小事当大事认真开展,组织院纪检监督部门、主要办案部门、办公室组织检查小组,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干警在关键环节及时得到警示,通过警示、督察的有效结合,保证了办公办案“不超期”。 (谷盈罗清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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