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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2-12-03
2012-12-03 第22版:法治动态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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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四项措施 助力案件调解

作者:高文英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12
    本报讯 有些交通事故案件,双方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责任划分没有争议,仅因为伤情不同,受害人主张数额不同而引起纠纷。针对这种情况,濮阳县法院民一庭推行四项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组织多方参加调解。
    二是相关联案件安排在同一天开庭,在审理其中一起案件时,组织其他案件的原告听审,确保庭审公开、透明、公正,减少诉后矛盾的产生。
    三是在庭审后,仍积极组织调解。四是在庭审后,由案件主审法官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疑问。(高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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