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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2-12-03
2012-12-03 第21版:法治动态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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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立社区职务犯罪信息收集网络的必要性

作者:□ 席淑萍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23
    案件线索是检察院自侦部门查办案件工作的基础和源头,没有案件线索,自侦部门查办案件工作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的自侦部门均普遍面临一个十分困惑的问题:一方面,人民群众对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和实际效果不满意,对检察机关查案的期望值与当前职务犯罪案件的实际发生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反差较大;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却面临案源十分贫乏、且有日趋减少的态势,直接导致立案数逐年下滑。各地自侦工作普 遍存在“找米下锅”现象,案源问题严重困扰了各级检察机关的自侦部门。
    而要获取案件线索,就要强化案件线索的捕捉意识,广开案源。
    笔者认为,当前国内检察系统应该依靠和利用互联网这个信息平台,收集职务犯罪信息;搭建更多信息平台,共享更多信息资源,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组织的基本细胞,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在社区建立职务犯罪信息收集网络,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腐工作的积极性,能更好地拓宽案源渠道。
    (作者单位:洛阳市吉利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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