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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3 第20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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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措施促调解效果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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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双喜郭卫东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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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偃师市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促进民事案件调解,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遵循“三位一体”大调解的工作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的积极参与。二是利用人民调解员机制及时与案件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委会取得联系,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便于与当事人沟通的优势,共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充分调动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参与调解。四是充分调动各方面调解力量,利用双方当事人的亲情、乡情、友情等积极方面力量进行协调,力求把民事纠纷的矛盾面缩小,和谐面增大,努力延伸调解的射程,扩大调解的面积。用有限的审判资源,化解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王双喜郭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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