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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3 第18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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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法院“四个方面”加强文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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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园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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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弘扬现代司法文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示范和推动作用。洛宁县人民法院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法院的文化建设。 一是真正把法院文化建设列入法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法院文化与日常办案等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且经常研究,认真部署,反复探讨,不断总结,抓好落实。 二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如演讲比赛、书画比赛、歌咏比赛、体育比赛等,陶冶干警的情操,提高干警的文化品位。 三是加强文化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图书资料库,举办各种文化讲座,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充分发挥文化资源对提高法官修养、改进干警精神状态的作用,真正用领导者的高度重视、积极倡导和亲身实践,来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和各项工作的良性发展。 四是坚持常抓不懈,在实践过程中,建立行为文化、精神文化、审判文化、环境文化、廉政文化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体现时代精神的法院规章制度,丰富和完善法院的管理文化,使其成为公正司法、清正廉洁、激励人才的机制。 (秦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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