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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3 第08版:法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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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表演遭电击法官调解暖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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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张书锋通讯员高兵范永慧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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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书锋通讯员高兵范永慧)在观看表演的过程中,露天舞台的钢架意外漏电,导致灯架旁边的观众刘某被电击死亡。11月30日,经新郑市法院调解,被告吴某与原告刘某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 1982年出生的刘某住新郑八千乡,今年7月7日听说村里有歌舞团表演,便赶到演出地点,在舞台的前方灯架旁边找到一个位置,坐下来和一旁的人边聊边看。演出一半时,舞台钢架不慎漏电,正好击中在灯架旁边观演的刘某,致使其当场死亡。刘某离开后,留下家中60多岁的父母、结发妻子以及刚满3岁的儿子。为给死去的刘某一个交代,刘某的父母、妻子和儿子以歌舞团负责人吴某不按规定用电、不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为由,将吴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25.5万元。 新郑市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作了深入调查,一方面对刘某的家人给予精神上的安抚,另一方面做被告吴某的思想工作。法官的多次上门调解,最终打动了双方当事人。今年11月17日,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吴某自愿赔偿刘某的家属各项损失1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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