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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3 第01版: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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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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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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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适应民诉法修改的新要求,强化敢于监督的理念,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坚决依法纠正民事诉讼中裁判不公、审判人员违法、违法执行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和促进民事司法公正。在受理案件、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建议和解、监督执行时,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诉权,不能代替当事人主张或放弃权利,不能成为一方当事人民事权利的代表或者代理人。尊重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的处分权,防止和避免检察监督的不当介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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